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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索法学育人模式创新,法学实践教学创新研讨会在华政举行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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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6-7-17 16:15:44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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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深化法学实践教学改革、探索育人模式创新,7月11日,法学实践教学创新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举行。会议聚焦新时代高等教育法学实践教学的政策导向、改革任务与创新探索,以及法学专业培养方案、课程教材、实习实训体系建设等展开研讨。
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、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马怀德认为,法学实践教学不能简单局限于模拟法庭、短期实习等传统形式。法学实践育人体系构建需要重点关注七大要素:围绕“知识、能力、素质”三大图谱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,优化实践课程占比与授课标准,更新贴合实务的教材内容,建强双师型师资队伍,推行系统化实习模式,完善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,健全经费、政策协同保障机制,破解当前法学教育痛点难题。
完善以实践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,是法学教育界与法律实务界的共同责任,需要双方协同联动、同向发力。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永波认为,双方应在思政引领、协同育人、供需对接、教学体系建设等方面凝聚育人合力,打通法学实践教育有效路径。他建议系统总结推广法学院校实践育人的成熟有益经验,提炼形成可落地、可操作的规范化实施指引,推动基层创新成果上升为顶层制度设计,提升全国法治人才培养质量。
“作为实践性极强的学科,法学的生命力在于回应现实、服务实践。”华东政法大学校长肖凯在主旨论坛发言谈到,华政正系统开展法学实践教学改革。比如,紧扣国家与上海发展战略,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摆在突出位置,定向培育输送优质涉外法治人才;围绕实践能力重塑课程体系,打造“理论筑基、协同聚力、实战赋能”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模式。同时,打破高校与实务单位间的体制壁垒,拓宽师资共建渠道,整合各界育人资源,搭建多方协同联动的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,不断优化法学育人体系。
围绕“新时代高等教育法学实践教学的政策导向、改革任务与创新探索”主题,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蔡立东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艳红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等发言提出,法学实践教学是以提升法科学生法律职业胜任力为宗旨、以学生为主体、以问题解决为导向的教学活动,应从培养末端提升至贯穿全过程。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,细化实践能力培养路径,全流程协同育人,推动实务部门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各环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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